实用信息

供法院使用的材料检验文件

结果类型及案件材料准备。

成果类型

  • 专业人员意见书——在任务规定范围内,依据合同开展检验的结果。
  • 鉴定意见审查——核查所提交意见书及相关材料;其本身不意味着重新检验实物。
  • 问题清单——结合检材和材料拟定技术任务。
  • 咨询,是对任务与所需材料的初步审查。
  • 司法鉴定人意见书,是依照法定诉讼程序指定的鉴定所形成的成果。

应发送哪些材料

  • 指定鉴定的决定或裁定,如有。
  • 拟提出的问题及检材描述。
  • 包装、样本来源及已实施改变的信息。
  • 必要的案件材料、完整鉴定意见及附件。
  • 通过代表联系或移交他人数据时,提供授权及材料移交依据的证明。

交付结果

接收人及其权限应与委托方商定。付款人不自动成为结果接收人。文件入卷、证据评价、法律定性及过错认定属于相应机关的职权。合同及付款不保证获得预定结论。

发送联系请求 · 公开要约

讨论研究

请描述检材及任务。初步咨询范围和检验条件根据具体任务商定。

数据如何处理: 个人数据处理政策。请仅附上必要材料;尽可能遮盖他人多余的数据。

对于实物检材,保留包装、分开保存并保留样本来源信息十分重要。

附件:最多10个文件,每个不超过10 MB,总计不超过15 MB。如有文件未被接收,咨询不会发送。

材料、物质及制品的法庭科学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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